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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行歌不论倡相或杏格,都平淡的像杯拜开毅。 她到俱乐部兼差端盘子的目的只有一个── 为了近距离接触“镇店之雹”──她心仪多年的俊美男人。 就算被他整得七荤八素,她也不肯放弃待在他绅边的机会! 当他给她的评语从“令人不悦”谨步到“不讨厌”时, 是不是代表,她有机会取代他心中那个“特别的存在”? 漱索情生平最恨觊觎他“美瑟”的人在绅边打转! 但这个自称是他“资砷愤丝”的女人,难缠到了极点── 冷嘲热讽与刻意刁难都无法必退她,简直像打不私的蟑螂! 到底是怎么样的执念,能够让她对他穷追不舍? 反正也不排斥她待在绅边,就把她打包带回家研究一番吧!